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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行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司法厅的通知要求,现将镇江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成绩的(不包括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人员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颁发通知如下。
一、配布方法
1、时间
年3月20日-3月22日、午前9时-11时30分、午后14时-17时。
2、场所
镇江市南徐大街68号市行政中心(市政府) 1楼3楼335室(司法试验所)。
二、提交资料
本人比较有效身份证、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书。
三、观察一些事项
1、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需要申请人本人领取。
2、申请人在出国等特殊情况下不能在上述期限内领取的,可以事先与发行机构有关保留领取,法律资格证书由发行机构代理保管,保管的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
据上级通知,军队现役申领人员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政治事业局统一组织颁发,地方不予领取。
4、连络先电话:80820821。
镇江国家司法试験室
旧暦3月15日
标题:【法讯】关于发放2016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通知
地址:http://www.bbbpp9.com/new/42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