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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双方签订合同约束是进行法律行为的法律依据,因此签订规范合同很重要。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为了省去麻烦,也有按照自己的意愿签订合同,书面意义不明确,引起纠纷的人。 最近,富平法院民三庭法官受理了这样的案件。

【法讯】富平:当事人签合同表述不清  法官巧调解化解纠纷

李某计划在门面房装修后自己录用,做汉堡生意,但知道生意困难的人,想转让门面房。 在熟人的介绍下,把门前的房间让给了做化妆品生意的党的一对夫妇。 双方签订了书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前两年双方通过信息表达,没有发生纠纷。 第三年,党的一对夫妇没有支付住房租金,李某将其告上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要求党的一对夫妇腾出房间。 法官了解案件后,根据调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上有“甲方需要房间,转让费150000元”的手写条文,党某迟早需要房间,自己认为要返还150000元,自己这一年的租金。 李先生说,这是违约条款,如果党某不违约,自己在合同期间无故收回房子,自己给党某转让费150000元,不像党某说的。

【法讯】富平:当事人签合同表述不清  法官巧调解化解纠纷

审判中,双方拔剑扯弩,争论不休,很难和谐。 法庭后,负责法官认真拆除了双方签订的住宅租赁合同,合同只规定了党某的义务,发现党某的权利李某没有违约责任。 李某的陈述符合法理和当事人签订的意思,但签订、措辞不当,引起误解。 法官在认真研究案件的基础上,耐心仔细地进行调停事业,让双方介绍人工作,让双方说明有关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握手,解除暧昧的合同,签订了新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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